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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4 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委编委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负责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承担市级以下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4、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市级和县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承担市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5、负责拟订市纪检监察机关、市委工作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协机关、市级各人民团体机关、市级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意见;负责督促指导县区科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

  6、负责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管理,负责拟订全市各级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分配方案。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县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市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初审工作。

  9、负责市级机关和市委编委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市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负责督促指导县区登记管理机关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10、负责联系省驻临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11、承办市委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委办)为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正处级,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综合科、机关科、事业科、监督检查科、信息统计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善党对各方面各领域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落实党对重大工作领导要求,强化各级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继续配合做好纪检监察、政法等领域改革工作。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进一步推动理顺统一领导、归口领导和统一管理、归口管理的工作机制。

  2、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深度融合。推动部门全面正确履行“三定”规定,实现内部职责、业务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加强对“三定”规定落实情况、改革后部门职能 履行情况的调研评估,进一步调整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领域协同配合机制。做好县(区)机构改革后续跟踪督导,完善上下基本对应的机构设置模式,保持改革后机构职能体系的基本稳定。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抓好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跟踪问效,进一步整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4、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贯彻执行《云南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执法体制机制,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使基层管理体制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符合基层特点。

  5、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省级《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指导有关县做好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工作。

  6、积极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摸清全市园区管理机构底数,认真执行省级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意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加强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的区域统筹,做好整合优化工作,减少管理主体,压缩管理层级,理顺园区与各方职责关系,创新园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7、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继续深化生态环保管理体制、国家公园管理体制、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调整、森林公安、群团、跨军地等配套改革。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相关改革。

  8、适时开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全面摸清全市事业单位底数,掌握各事业单位履职运行情况,围绕健全完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研判分析,扎实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稳慎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9、完成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紧盯事企分开这个目标,拓宽思路办法,打通政策堵点,综合采取转企、撤销、剥离经营职能后与其他单位整合、转为企业集团或公益服务机构等方式,加快改革进度,实行随机抽查、月报制度,确保8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10、巩固深化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深化政事分开,统筹做好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后的整合工作,明晰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明确职责边界。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各级不得新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11、继续协同推进行业体制改革。按照“分业推进”的方针,配合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深入推进行业体制改革。配合做好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体制、培训疗养机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等改革。

  12、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建立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统筹使用制度。配合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13、提升登记管理和赋码工作水平。规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和简易注销登记办法的落实。统筹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增强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强信息共享,认真落实好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14、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条例》宣传培训,推动纳入市县两级党校、干部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强化市、县区、各部门“党管机构编制”、“编制就是法”的意识。适时开展《条例》贯彻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完善配套制度,在规则程序上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15、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适时做好我市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认真做好涉及机构编制内容的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16、加大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力度。探索研究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措施建议。加快建立编制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动态调整机制。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保障好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领域用编需求。合理确定公务员招录规模,严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量。落实好基层一线正常用编需求。

  17、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结合深化机构改革,纠正部门职责调整和机构编制划转不到位、不按照“三定”规定履职等行为。继续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巡视巡察、纳入经常性专项检查、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意见,严格控制和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统筹研究解决“混岗混编”问题的思路措施。深化巡视巡察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专项整改。加大对“条条干预”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纠正力度。

  18、以信息化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规范数据管理使用,加强统计分析,更好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做好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推广使用和运维管理。统筹做好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9、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治建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对党忠诚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深入开展“承诺践诺”标兵行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0、抓深做实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入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继续推进“万名党员进党校”,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和“云岭先锋”APP。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贴得更紧的有效办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实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21、建设素质好业务精敢担当的干部队伍。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巩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成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统筹做好综合考评、机要保密、平安建设、依法治市、挂钩扶贫等工作。

  2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调查研究作为制定政策、提高能力、狠抓落实的重要措施,养成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习惯,聚焦中央、省委和市委关注的重大问题,基层、部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事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制机制问题基础性、前瞻性、对策性研究。

  23、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财务、资产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好机构编制改革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 18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3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故2020年财政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险缴费比例减低,缴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工作人员调出1人,工作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32.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2.4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46万元(本级财力332.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故2020年财政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险缴费比例减低,缴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工作人员调出1人,工作经费减少。

  •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2.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故2020年财政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险缴费比例减低,缴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工作人员调出1人,工作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241.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保险支出;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开展现场风险评估工作;订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手册》和保障机构编制工作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29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机关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3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7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9万元,项目支出3.84万元)。

  津贴补贴9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8万元)。

  奖金4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5万元,项目支出0.7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万元,项目支出0.55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万元,项目支出0.08万元)。

  住房公积金1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6万元,项目支出0.46万元)。

  办公费1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印刷费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万元)。

  咨询费0.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5万元)。

  水费0.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5万元)。

  电费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6万元)。

  邮电费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

  差旅费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万元)。

  维修(护)费5.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5万元)。

  培训费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

  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9万元)。

  工会经费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万元)。

  福利费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万元)。

  退休费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万元)。

  其他支出2.1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2万元)。

  •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次,共计接待64人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严控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机构编制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抓手,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党管机构编制制度体系,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深化重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为推动临沧高质量跨越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做好1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的发放。

  (二)对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开展现场风险评估工作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做好测评通过后两年,中科院对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开展现场风险评估工作,并定期完成实名制系统评估。

  (三)机构编制工作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经济发达镇改革。

  (四)订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手册》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做好辖区内党政、群团、垂管机关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变更工作。做好新一轮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注册、登记培训工作和培训资料发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委编委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委编委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1.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3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工作人员调出1人,工作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2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