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现“六统一”
临沧市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现“六统一”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5〕131号),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现“六统一”:
一是统一实行“一表两单”。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各级政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将部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职权10个类别职权进行清理,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梳理、明晰、界定与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成一张表,实现“一表两单”。
二是统一梳理范围和项目要素。将市、县区政府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权责清单清理范围;中央、省驻临部门由行业系统自行进行梳理,纳入实施地权责清单进行统一公布。部门权责清单项目统一设置为:序号、行使主体(责任主体)、子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时限、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备注等11个项目要素,并实行对外公开公布。
三是统一项目审核标准。市委编办印发了《临沧市编制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指南》,明确了权责清单梳理口径,统一权责清单审核标准,采取“五对照”,即:对照行政权力清理范围、对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对照法律法规依据、对照部门“三定”规定、对照省级公布的权责清单,对部门履行的权责事项进行逐一审核,严把权责审核关。
四是统一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由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进行梳理填报、机构编制部门初审、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县区政府审定的程序和环节确定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合法有效。截止2016年3月底,全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全面完成公开发布,市直36个部门具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6003项,与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46886。8县区248个部门,具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44486项,与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333969项;77个乡镇(街道),具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64632项,与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34687项。
五是统一权责清单公开公布渠道。市、县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统一在云南机构编制网“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发布平台”、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临沧机构编制网、各县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以及各职能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布,扩大群众知情权,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广泛公开公布部门职责权限和监督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是统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权责清单的新增、取消、下放和实施权限涉及市级及其以下各级权限划分的,由机构编制编制部门牵头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同级政府同意后,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本级政府意见对权责清单实施调整。权责清单涉及名称、依据等各要素规范性调整的,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审核并以季度为单位对权责清单实施调整,保证部门权责清单及时、准确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