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获省委省政府批准
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获省委省政府批准
2019年1月25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临沧市机构改革方案》及8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我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将由准备阶段正式转入组织实施阶段。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包括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调整优化党政机构和职能、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组织实施五个方面内容,机构改革后,我市市级设置党政机构47个,临翔区和凤庆县设置党政机构37个,云县、永德县、双江自治县设置党政机构35个,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设置党政机构36个。并明确要求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机构改革综合组)